港飛訊
臺灣港群12月冬季號 2018-12-11
IMO 通過限硫令指導方針
在持續關注2020 年限硫令,特別是新燃料和合成燃料所可能帶來的雙重衝擊的效應下,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IMO MEPC)通過制訂協助解決採購船舶合規燃料及燃料安全潛在風險的等問題的指導方針。
在持續關注2020 年限硫令,特別是新燃料和合成燃料所可能帶來的雙重衝擊的效應下,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IMO MEPC)通過制訂協助解決採購船舶合規燃料及燃料安全潛在風險的等問題的指導方針。
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IMO MEPC)亦於倫敦的會議中通過,協助指導船員、操作人員和業主將因應新規定所可能帶來的技術問題擬定成船舶實施計畫。該項計畫內容應包括對新燃料(從傳統燃油轉換為硫排放低於0.5%之燃油)進行風險評估、合規燃料的採購以及其他要點,以了解如何達到該項推定實施的上限。
這項指導方針是國際海事組織(IMO)在2020 年前所制定一系列指南的其中一部分。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燃油工業協會(IBIA)等相關組織,亦同時正為船舶運送業和燃料供應商制定與合規燃料的供應、特性、性質、儲存和使用相關的問題的指南。
由於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認為這項計劃的實施並非強制性,在其再三呼籲下,執行港口國管制查驗時務必採取實際且確實的方式;也因此國際海事組織(IMO)將制定出一份申請格式(FONAR),以提供業者在無法達到合規燃料要求時可以提出申請。
前述的指導方針將於明年2 月提交予國際海事組織污染防治與應變分委會(IMO Sub-Committee on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Response, PPR)召開會議討論。
(資料來源:Lloyd’s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