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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新知
臺灣港群108年6月號 2019-06-05
借鏡天津港爆炸事故  檢視我國港口危險品管理

借鏡天津港爆炸事故 檢視我國港口危險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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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職業安全衛生處楊韻潔/資深處長張維鍵

危險品係港區重大危險因子,其進儲、存放及管理影響著港區運作安全,本文藉由天津港爆炸探討大陸相關法規及管理作為,並提出行動方案及精進作為之建議,強化港區安全管理。

天津港於中國大陸係定位綜合性國際大港,根據市場需求形成以貨櫃、原油及製品、礦石、煤炭為「四大支柱」,以鋼材、糧食等為重點貨源結構,是環渤海地區規模最大的綜合性港口。2015年天津港危化品倉庫爆炸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難、8人失蹤,798人受傷,經濟損失達68.66億元人民幣,該次事故,是港口管理化學品進儲管理最佳借鏡。
該次發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國際物流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座落在天津港國際物流中心吉運2道95號,該公司成立於2011年,是天津港危險品貨物貨櫃業務大型中轉、集散中心,也是天津海事局指定的危險貨物監裝場站和天津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單位。場站由兩個危險品庫房和中轉倉庫等組成,用於電石、矽鈣合金、氰化鈉、燒鹼、硫化堿、乙酸乙酯、硫磺、硝酸鉀、壓縮天然氣等危險品和PVC、天熱橡膠等普通貨物進出口的暫存。
據媒體報導,現場倉庫除了氰化鈉外,還有硝酸氨、硝酸鉀及氰化鈉等共40多種危險化學物,總重高達3千噸。

救護人員穿上保護衣物於場內清理

 圖片: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125-dailynews-tianjin-explosion/ 2015年8月17日,天津,救護人員穿上保護衣物於場內清理。攝: Billy H.C. Kwok/ 端傳媒

中國大陸對化學品管理作為

中國大陸對於港口化學品管理主要法令規定包括: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訂於2003年,由交通運輸部建立港口危險貨物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制度,設置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附證。完善安全評價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建立港口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包括港口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分級、評估、備案等內容。該訂並設立開拆查驗制度,強化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完善應急管理也加重違規者之法律責任。

2011年大陸國務院頒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設安監與環保兩部門,各有分工。安監部門負責危化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其中包括組織確定、公佈、調整危化品目錄,對新建、改建和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專案進行安全條件審查,發放許可證,並負責登記。環保部門則負責廢棄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管理監督,以及危化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全面安全監管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

同時,對於首次進口中國大陸之化學品於進口前,應先向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設立的化學品登記中心,對登記列於《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危險化學品取得登記證始得進口。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為3年,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需進行展延換證以繼續進口運作該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2年審議通過並於同年8月1日起施行危險化學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範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資訊支援。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以下統稱登記企業)生產或者進口《危險化學品目錄》所列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及管理工作。進口廠商在首次進口危險化學品之前必須向主管機關的當地辦事處完成登記。廠商們也將面臨迫切性更高的危險物質分類、標識,以及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更新和強化監管,如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措施。

海關措施部份,海關通知所有進口危險品必須在起運港裝箱前,黏貼危險品中英文標籤。同時,目前已經發出或已到港的貨物,需要全面補齊中文標簽。未提供中文標籤者,海關將扣留。
標籤內容必須顯示:貨物名稱、聯合國編號、成分含量、警示標識、警示說明、緊急情況下的處理辦法、國內緊急聯絡人(必須含可接通的國內電話,同時必須與緊急聯絡人相符)等。

發生爆炸之原因探討

探究爆炸原因分別為企業違規行為及管理疏失。據調查組認定瑞海公司嚴重違法違規經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因。該公司於爆炸前有8個月時間,危化品營運資格到期但仍持續運營。天津海事局檢查計14000多個貨櫃,發現5間公司29個貨櫃沒有通過包裝安全檢查。

據大陸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所述,最初自燃著火物質為硝化棉。人員於驗櫃過程,未將貨櫃回復水密狀態致混合濕氣或雨水,導致櫃內壓力升高,把閥門頂開後自燃起火,起火後之高溫及震動引爆附近裝載硝酸鹽貨櫃,產生巨大爆炸。消防員因不瞭解貨櫃存放化學品種類,於不明狀況下噴水滅火,引發倉庫內的化學物質爆炸,現場約存放有700噸氰化鈉,集中在0.1平方公里的核心區內,爆炸發生後亦受波及。加上,起火點位置附近大約有20~30個硝酸鹽類貨櫃、10~20個硝酸銨貨櫃及硝酸鉀和硝酸鈣貨櫃各有7、8個,且現場約存放有700噸氰化鈉,於貨櫃發生火災爆炸後,集中在0.1平方公里的核心區內亦受波及。

國際商港應有之危險品安全管理

目前國際商港區內為確保港區作業安全之無虞,商港法規定,船舶在港區裝卸危險物品,應由貨物所有人備妥裝運工具,於危險物品卸船後立即運離港區。有關商港區域內的危險品倉庫儲存場所安全,港口管理單位除配合轄區港務消防隊定期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外,航政單位亦依據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29條規定,辦理危險物品安全督導業務,每年邀集相關單位,共同訪查港區業者存放危險品倉儲設施之消防、安檢措施及應變作為,以維港區安全。鑑於天津爆炸事件發生,為落實港區危險品進口、轉口及出口之管理,對於目前管理方式應採取積極精進行動方案,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可採行之行動方案,包括:
實行3E管理,落實港口安全
1.工程(Engineering):檢視港區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建立安全的經營環境。
2.教育(Education):實施教育訓練,以建立人員的安全意識。
3.執行管理(Enforcement):透過落實法規執行,確實管理安全環境與安全行為。
船舶抵港前接受管制塔台的境外詳細查詢。船舶進港後航港局、海關等單位派員登輪,就危險物品的數量、積載位置、不同危險物質的相容性、危險物品貨櫃的警示標籤、貨櫃積載位置的間隔作實質核對,並要求船方簽屬依照國際海事組織規範的安全無礙文件。
危險物品卸船後進一步核對是否依據預訂計畫儲存與放行。

為有效控管之精進作為,有:
建立港區管線圖資系統,調查港區管線種類、位置、深度、材質等,建置圖資查詢及管理系統,並加入管線圖資維護人及緊急事故聯絡人資訊,掌握港區石化管線資訊。
建置港區危險品安全管理系統,內含資訊查詢、數據統計分析及異常管理功能,能即時查詢港區危險品資訊及提醒管理人危險品異常情形,並可查詢危險品資訊(UN No.),得知附帶風險、包裝分類、緊急程序編號等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建置港區危險品智能雲平臺,加值港區危險品安全管理系統,並利用櫃場資訊,全面掌握港區危險品進出口資訊,亦提供便民查詢服務,可供公民營單位作查詢使用,並提供業者登打危險品艙單平臺。
最後,配合航港局每半年一次辦理危險品聯合督導,並於108年起辦理管線管理督導巡查,提升巡查頻率與港區業者合作聯防,加強管理作為。


港務公司危險品智能雲平臺-危險品資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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