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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群108年1月號 2019-01-07
當「法」、「廉」、「港」第一次相遇

當「法」、「廉」、「港」第一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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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廖柏豪

為瞭解港埠實務運作、獲取航運專業知識及聽取廉政推展分享,107年10月26日臺北地方檢察署第58期學習司法官及第1期遴選檢察官研習班至臺北港進行「組織學習」,以擴大學習領域,增加行政歷練。

美國大法官荷姆斯嘗云:「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司法案件辦(判)案背後必須符合嚴謹邏輯推演,然而冰冷法律條文的適用,機械性、說理式的推演,容易背離底層現況,所以需要用「經驗」來賦予法律生命。在邏輯形式另一面,存在各種經驗累積及價值判斷,應與當事人對話,和社會大眾溝通,此係整個司法程序的根本與樞紐。

107年10月26日下午,清風拂面,陽光明媚,是個風和日暖的好日子。臺北地方檢察署第58期學習司法官及第1期遴選檢察官研習班,為精進專業知能及職務多元化瞭解,在臺北地察署江主任檢察官文君領隊下,透過政風系統安排,至臺北港進行實地參訪「組織學習」,瞭解港埠實務運作、獲取航運專業知識及聽取廉政推展分享,以擴大學習領域,增加行政歷練,俾能正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這群平均年齡不到27歲,但學養兼具的準司法官們,懷著欣喜及期盼的心情,展開這趟感性、知性的航程……。

實地參訪
臺北地方檢察署第58期學習司法官及第1期遴選檢察官研習班至臺北港進行實地參訪


首站,由基隆港務分公司劉總經理詩宗致詞分享:臺北(滬尾)港是「百年古港」,見證歷史蒼桑更迭;臺北港是「現代新港」,隨台灣發展不斷展現新面貌;臺北港是「未來要港」,國際東西航線時刻在此交會轉運。第二站,由政風處同仁簡報廉政工作執行摘要,介紹政風核心價值,港務公司形象及競爭力,與「誠信」、「廉潔」及「當責」有必然關係,此為政風機構願景目標。第三站,由臺北港營運處同仁介紹臺北港區基礎建設、通關設施及在建工程等,與導覽解說兩岸直航旅客通關動線,說明港口CIQS執掌及運作,初探臺北港重點工作。末站,由台北港貨櫃碼頭公司林總經理炯炘,親自說明海運物流通關實務,交流探討貨櫃毒品走私(例如AB櫃)問題等,及現地參觀貨櫃場自動化裝卸情形。

江主任檢察官文君會後特別感謝基隆港務分公司,精心安排此次交流,讓學員們獲益匪淺,並指出法曹考訓任用,課堂傳授知識與現實遭遇問題,無法依樣畫葫蘆、因循守舊及完美結合,必需跳脫窠臼,走出司法「象牙塔」。在港務公司業務及政風同仁、航商業者及準司法官互動過程中,既可得知港埠經營與管理,了解其業務屬性及工作內容,更可清楚國營事業及民營企業對司法期待,一起為台灣司法正義做更緊密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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