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全面啟動 之二
港埠因應氣候變遷之新思維
防災救護為港區安全的重要基礎,災害的種類繁多,諸如火災及爆炸、港區船舶空難事故、颱風豪雨海嘯山崩(天然災害)、地震、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非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港區抗爭危害破壞事件、重大職業災害、疫病災害及輻射事件害、商港區域外船舶海難通報聯繫…等,因此各港務分公司都有設置專屬的防災救護體系...
災害緊急應變程序作為
防災救護為港區安全的重要基礎,災害的種類繁多,諸如火災及爆炸、港區船舶空難事故、颱風豪雨海嘯山崩(天然災害)、地震、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非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港區抗爭危害破壞事件、重大職業災害、疫病災害及輻射事件害、商港區域外船舶海難通報聯繫…等,因此各港務分公司都有設置專屬的防災救護體系,其重大災害通報作業程序如下:
臺灣港務公司重大災害通報作業程序
在重大災害通報作業程序裡,主要可以分為兩個部份,一為公司內部的應變通報流程,二為區域聯防的應變。
港務公司內部通報及處理程序為:
(1) 發生各項災害或緊急事故時,工作場所負責人(管理人員)或發現人應立即通報各分公司主管及各分公司管理(監控)中心。
(2) 各分公司管理(監控)中心接獲通知,應立即依各該分公司通報系統通報相關單位及總公司外,需按災害類別做必要處理。
(3) 事故嚴重及緊急時,應優先以電話即時向各分公司總經理、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總公司勞安處通報。
(4) 重大災害處理完畢後,各分公司災害權責單位應於5個工作天內完成「臺灣港務公司重大災害調查分析報告表」,陳 總經理核閱。
因各分公司防災能力有限,另有區域聯防通報,如發生化學品洩露時,第一時間需通知集散站業者,再通報環境事故專業諮詢中心、消防隊、港警…等相關單位,以確保事故現場能做出有效的控制。勞安處港務安全科陳文鵬經理指出,根據商港法的規定,高度危險的化學品須於進港24小時內運走,且需置於空曠地並派專人監視,以確保港區的安全性。
表 :臺灣港務公司災害緊急應變小組編組與任務
編組 |
安環災害組 |
工程災害組 |
複合性災害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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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內容 |
各項勞安職災及環保災害。 |
港區內進行中之工程嚴重崩塌、沉陷、重型機械設備嚴重意外、船舶災害、停電、機電設備損壞造成嚴重事故等。 |
因氣候變遷造成之颱風、地震、海嘯、水災、火災、輻射或其他造成港埠營運重大影響之複合性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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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召集人 (總經理擔任) |
副召集人 (副總經理擔任) |
執行秘書 (總公司勞安處資深處長/副處長、主政單位資深處長/副處長擔任) |
秘書 (主政單位之二級主管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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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 |
統一指揮、協調與整合公司範圍內發生之事故與災害。 |
襄助召集人處理相關事務,並兼任新聞發言人。 |
勞安處資深處長/副處長負責綜理並督導各港緊急應變執行。 主政單位資深處長/副處長負責協處各項事務。 |
襄理執行秘書,並執行災情之蒐集、評估、處理、彙整及報告事項與橫向協調、聯繫事宜,並擔任與上級單位之聯繫協調窗口,及應變小組行政支援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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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氣象局合作 即時回饋環境資訊
強降雨致災情況在近年來有明顯增加的趨勢,根據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氣象組的研究(2016),近年3小時延時強降雨事件的發生日數存在上升趨勢,平均每年增加0.2日,劇烈降雨所引發的淹水、坡地崩塌與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常導致重大損失。
本刊將國內七個國際商港地圖與災害潛勢圖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提供之資料)進行套繪,發現各港都有一些災害潛勢區。
為避免強降雨對港區造成動重大損失,港務公司與中央氣象局共同合作,推出客製化查詢資訊,在劇列天氣來臨時能事先預防及做出適當處置,來降低損害。
氣象資料時間為107年5月8日
n 臺灣整合回波
提供每10分鐘更新一次之即時雷達回波,用以監測降雨系統之位置及回波強度。
n 即時閃電顯示
提供閃電落雷偵測系統之即時閃電資訊,含過去3分鐘、10分鐘及30分鐘之雲對地與雲間閃電,並疊加雷達回波(以灰階表示)以強化顯示。
n 對流胞資訊
其中0-1小時侵襲機率圖標示出現存對流(雷雨)胞位置,並以不同顏色標示各雷雨胞之侵襲(行進)方位機率值。
n 降水預報
利用雷達回波外延法提供(每10分鐘更新1次之)未來1小時雨區及雨量分布狀況之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