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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
臺灣港群4月號 2018-03-30
基隆港

開啟與港共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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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編輯部

自然界有這樣一種現象:當一株植物單獨生長時,顯得矮小、單調,而與眾多同類植物一起生長時,則根深葉茂,生機盎然。人們把植物界中這種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現象,稱之為「共生效應」。事實上,人類群體中也存在「共生效應」。


    

自然界有這樣一種現象:當一株植物單獨生長時,顯得矮小、單調,而與眾多同類植物一起生長時,則根深葉茂,生機盎然。我們把植物界這種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現象,稱之為「共生效應」。事實上,人的社會群體中也存在著「共生效應」。

    

用於企業組織管理,「共生」是指企業所有成員通過某種互利機制組合在一起,共同生存發展,如海葵和小丑魚之間,生產過程具有配套性的企業之間都存在明顯的共生關係,而它們最重要的共同特徵,就是共生系統中的任一成員都因這個系統而獲得比單獨生存更多的利益,即有所謂“1+1>2”的共生效益。


打造1+1>2 的共生效益    

袁純清博士在《共生理論-兼論小型經濟》一書中說:「共生是指共生單元之間在一定的共生環境中按某種共生模式形成的關係。」 研究共生關係的形成和發展的條件及規律,共生關係對共生單元進化的作用及規律,以及如何運用來指導可持續發展,是共生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

    

在共生關係上,人類社會與自然界也有所不同,自然界往往是原始的、初級的、自然的和被動的;而人類社會則往往是創始的、高級的、能動的和主動的。在自然界中,生物之間的分工與合作是通過共生關係和生存競爭的雙重作用而自然形成和發展的。

  

而在人類社會中,個體和組織之間的分工與合作往往是在人的能動作用基礎上通過共生關係和競爭關係而實現的。人們可以在認識共生機理和規律的基礎上,對經濟共生系統、社會共生系統進行設計、建構和改進。例如分工的發展使得連鎖擴張易於複製,節省了重覆學習費用,實現了一體化至分化、分工、新的一體化過程。

    

臺灣四面環海,海運和貿易是臺灣的經濟、交通重要命脈,港口與所在城市經濟息息相關,經濟發展、生活、文化是相輔相成,因此,「港」與「市」需要互相提供養分,創新區域經濟價值,應該從未來的經濟發展趨勢進行規劃,才能共創雙贏。


基隆港築港計劃是與港共生模式的最佳先例   

基隆港築港工程在1900年(明治33年)起至1945年(昭和20年)共46年之久,分為四期逐步推行。第一期築港工程因預算關係成果有限,內港在浚深工程之後可提供2艘3,000噸級的汽船進入裝卸貨,而浚深內港所產生的土砂則作為填埋新生地的用材,一共填埋出包含東岸小基隆等47,500坪的新生地。整體而言,基隆港的港灣潛力在這一階段尚未完全發揮。

    

1906年(明治39年)實施第二期築港工程,基隆港正式進入最大規模的內港整頓期,完成後基隆港以仙洞鼻防波堤為界區隔出內外港,內港海岸碼頭全數建設完畢,筆直的海岸碼頭及先進的運輸及倉儲設備,加上流經市區的三條河川整頓成可供運載貨物的運河,基隆港的貿易額取代淡水一躍成為全台第一。

    

因貨物運送量不斷攀升, 1929年(昭和4年)進入第三期築港工程,築港範圍由內港延伸至外港,並調整內港作為純商港使用,而在社寮島(現和平島)及八尺門間建設基隆漁港。1935年(昭和10年)進入第四期築港工程,此時在南進政策及太平洋戰爭的影響之下,興建了外港東西兩座防波堤及社寮島上大型的乾船塢以增加戰爭期間基隆港的運輸力。46年的築港過程將基隆港由一個漁村型態的港灣推向國際性的現代化港口,對基隆港的居民而言,不僅帶來了蓬勃的商機,更重要的,也促成基隆市街的改善。

    

對基隆人來說,該時期的築港工程及市區改正的確造成生活型態上巨大的改變,是基隆港近代化最重要的奠基時期,目前基隆內港的都市空間大抵遵循此一土地使用架構。之後於1921年、1937年分別進行了市區擴張計畫及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興築及土地建築管理的範圍隨著築港的範圍往外港延伸,都市脫離了初期實施市區改正的混亂與貧乏而逐漸步上軌道,基隆港的商機帶來大量的移入人口,基隆市因此擠入全臺大都市之列,可說是早年港與城市整體開發的最佳前例。


荷蘭鹿特丹港整合關聯產業與產業共榮   

臺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林士清於北美智權報第197期發表之「港口城市的直接產業與關聯產業---荷蘭鹿特丹的借鑒意義」一文中提及在產業發展過程與國際貿易地位上與臺灣相仿的荷蘭鹿特丹市港發展,闡揚鹿特丹如何整合港口直接產業與港口關聯產業,透過市港一體化下所帶動的工業體系、物流服務、觀光服務業等,亦是極佳的他山之石。

      

荷蘭自13世紀起就開始大規模圍海填海,如今20%(約7000平方公里)荷蘭國土是人工填海造出來的,丘陵都被挖去填海去,故有「上帝造海,荷人造陸」之稱。荷蘭1950年到1985年間濕地損失了55%,濕地的喪失讓荷蘭在降低污染、調節氣候的功能上出現許多環境問題,如近海污染及鳥類減少等問題。 

1990年,荷蘭農業部制定的《自然政策計劃》,預計花費30年的時間恢復這個國家的「自然」。計劃中位於荷蘭南部西斯海爾德水道兩岸的部分堤壩將被推倒,一片圍海造田得來的300公頃「開拓地」將再次被海水淹沒,恢復為可供鳥類棲息的濕地。

    

鹿特丹港最早是個內陸港口,最早開發的港區距離外海 (北海) 超過40公里之遠。整個港區介於新、舊馬斯河間的狹長土地上,面積總共有1萬2,500公頃,港區除港口、碼頭、貨物或貨櫃的集散區外,其餘用地因歷史演變自然形成一大片煉油、儲油、石化、發電、物流以及海、河運等船隻運補產業的聚落。鹿特丹的市區面積200多平方公里,港區100多平方公里。市區人口57萬,包括周圍衛星城共有102.4萬。在全球氣候的鉅變之下,鹿特丹的劣勢在於地勢平坦,位於荷蘭低於海平面7米左右,氣候變遷與地理位置等環境因素對鹿特丹的挑戰甚大。

鹿特丹港區內大多數的土地都是經過人工的整治或填海造地而來,2008年起,港務局開始最新的Maasvlakte2填海造地計畫,此次的投資將填出2,000公頃的海埔新生地,目前這塊新生地上的貨櫃碼頭、陸上風電場已經啟用;而1970年代開始填造的Maasvlakte港區,已填獲2,400公頃的陸地,都已充份地使用於各項指定用途上。 


 近年來,鹿特丹更希冀發展成全球液態天然瓦斯(LNG)進出口的重鎮,最近5年為因應環保要求,亦致力於清潔與永續能源相關產業的發展上。荷蘭無論在化工、食品、機械、電子等傳統產業,抑或在環保、新能源、生命科學和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均居世界領先水平,擁有眾多全球知名企業,包括殼牌、飛利浦、帝斯曼、聯合利華、喜力等。

    

鹿特丹市政府與民間互動密切,且設有專責組織、專案辦公室等,設立有利於居民的政策,例如鼓勵企業雇用周邊地區的居民,改善或提升港區周邊中小型企業創新力等方式。就投資方面,重要的公共建設如橋樑、基礎設施、劇院及港邊稅務機關辦公室等由政府首先出資興建,其他如大規模住宅的開發等則引入私人資金,鼓勵由私人地產商投資興建。之後更陸續透過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設計等方式新建了幾棟摩天大樓帶動地價上漲的效益,透過這樣的行銷宣傳展現政府的決心,也讓民間業者更具信心以解決投資的財務疑慮。

     

2016年3月提出的【鹿特丹/Moerdijk地區石化業未來發展願景與行動計畫】,做為政府再造本地區的依據。此計畫勾畫出的發展願景為:「2030年前鹿特丹 / Moerdijk地區石化業仍應保持在歐洲的領先地位,本地區將藉由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共同努力,成為整合歐洲石化業、運用最新科技所帶來的新商機、以及社會重視永續發展的重鎮。」


臺灣港群開啟「與港共生」新紀元   


2017329日,與高雄市政府合資成立「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共同推動港區再造。在亞洲新灣區有土地的台灣中油、台電、台糖、台銀、台灣菸酒、台肥等國營企業,亦同步簽約組「亞洲新灣區聯盟」,宣告「港市合作」,十年內攜手開發舊港區及周遭135公頃土地,預計創造5萬個工作機會、上千億產值開啟臺灣港群與港共生的新紀元

共生一詞在英文或是希臘文,字面意義就是「共同」和「生活」,科學研究和社會經濟都自此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和發展,臺灣港群港口的興盛,除了為產業帶來活路,同時也帶動港區附近商業的繁榮,更與港口所在城市的居民生活、文化緊緊相依、共生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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